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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情快讯

四川大学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3-05-21 本站 1682次

为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落实《四川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激励退出机制,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把从严治团、从严治会要求落到实处,现拟定开展商学院2022-2023学年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30日前

二、述职评议对象

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及社团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要求

团学干部就2022-2023学年任职期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由评议工作组组织实施。其中,书面述职要求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及社团负责人按照附件2相关要求填写述职表,并于5月26日17:00时前将文件命名为”姓名-部门-现任职务”后,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sxytwzzb2022@163.com。口头述职线上线下同步举行,要求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及社团负责人准备演示材料,由评议小组执行评议,具体时间待通知。

四、工作安排

评议小组由团学组织指导教师、院专业教师、团员青年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汇总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评议结果,述职评议实行百分制评分,并根据评议分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总分60分至79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

 

如有问题,请联系:

郑洪燕老师  85418769

夏红同学    18783035400

李沁婷同学  15973030960


共青团四川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四川大学商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评分参考标准.pdf

四川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办法(试行).pdf

附件2:四川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登记表.docx

附件3:四川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结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