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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立项项目申报通知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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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大学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及社科处2026年下拨给商学院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立项经费,学院拟以此经费在我院师生中择优资助青年创新团队建设项目1项(3万元/项)、青年教师创新培育项目8项(0.8万元/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7项(0.5万元/项)、智库项目2项(0.8万元/项),研究期限为一年。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人在2026年5月30日前未满40周岁。
(2)青年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要求有本院3名以上青年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
(3)青年教师创新培育项目要求申请人申请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拟申报202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原则上,青年教师创新培育项目应有商学院在读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作为课题组成员。
(4)在读研究生申请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必须已明确学位论文选题;
②处于正常学制时间期限,未延期毕业;
③申请人未获得“四川大学科研创新基金”资助;
④申请项目选题与学位论文有直接联系;
⑤申请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年来承担有重要的科研项目,能够保障给予本项目高水平的学术指导,并监督项目按期开展。
2.获得2025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立项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提交项目结题成果合格后才可申请本年度项目。
二、申报截止时间和材料提交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
2.材料提交:
(1)申请人在学院QQ群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2026年版),打印一份签名后交学院科研办(商学院707办公室),电子版(WORD文件)发送至科研办邮箱 kyb.scu@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申请四川大学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立项项目”。
(2)提交材料申请书时,需同时提交5项以内代表性成果。纸质申请书需后附代表性成果中的论文首页、咨询报告首页、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发送电子文件时,应提交代表性成果的全文。
三、结项要求
1.青年教师创新培育项目负责人应申报2026年度或202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项目结题成果要求参见《四川大学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立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项目结题要求”。
3.成果要求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英文成果需标注“Supported by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of China”),同时注明项目批准编号。
附件(点击下载):
1.四川大学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2026年版)
2.四川大学商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立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商学院科研办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