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本科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 交流合作 · 学生工作 · 职业发展 · 党政群工作 · 校友工作 · 博后站

首页·科学研究·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社科处“关于对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06-08 本站 2966次

文科各院所、及有关单位:


请获得2010-2012年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老师,如有中期研究成果,及时将研究成果报送至社科处,进行中期检查,以便续拨二期经费。已通过中期检查的老师,如符合结项条件,请及时到社科处办理结项手续,以便续拨尾款。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0-2012年立项的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包括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学科前沿与交叉创新研究项目、精品培育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走出去”项目、海外优秀博士科研资助项目。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项目论证涉及的有关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及时进行项目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按期执行;项目的中期成果是否达到续拨经费的要求。


2、所有成果是否标明“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本次中期检查审核符合续拨经费要求的,将续拨二期经费。


四、中期检查材料报送


1、《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原件1份(A4纸打印);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期检查表》后装订);


3、登录社科管理系统,将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信息补充完整并提交《中期检查表》。


4、受理中期检查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6月18日。


5、《中期检查表》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10办公室


6、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85405147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3年6月6日

20130608085103171.doc